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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微信公众号“洱源县人民法院“消息,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9月8日针对“洱源法院警车肇事逃逸”发表情况通报,称交警已给予罚款1000元、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,涉事法警已向对方道歉。以下为通报全文:
近日,一则“洱源法院警车肇事”的信息引发网络关注,我院高度重视,迅速开展核实调查,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2023年8月31日下午,我院司法警察李某樑等三人前往洱源县拘留所执行公务。15时30分许,李某樑驾驶警车行驶至弥茨线时,与李某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在会车过程中发生侧面刮擦,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。洱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《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认定李某樑负事故全部责任,对李某樑交通事故后逃逸、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、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。
事故发生后,李某樑真诚向李某某赔礼道歉,交警部门主持双方调解,9月6日下午,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。我院已对李某樑进行批评教育,责令其深刻检讨,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理。该事件的发生,说明我院对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,我院将持续正风肃纪、加强管理。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对我院工作予以监督。
洱源县人民法院
2023年9月8日
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,有网友报料称,8月31日,她在下班途中与一辆车牌号为云LAII8警的警车迎面会车时发生侧面擦挂,事发时警车未减速且在事后逃逸,结果交警判定称对方“肇事驶离”。
据媒体报道,洱源县政府工作人员称,涉事警车为大理市洱源县法院车辆,驾驶人为该法院干警。
当事网友李女士向媒体介绍,8月31日下午3点左右,她驾驶车辆返回洱源县途中,与一辆警车会车,“当时我已经停车准备让他,但是他车速特别快,也没刹车,直接冲过来撞到我的车。发生擦挂后他不仅没停车下车查看,反而直接开车跑了。”
李女士当即报警,等了近一个小时肇事警车才返回现场。“我的车倒车镜给撞坏了,车身也有划痕。”李女士称,事故还造成自己身体轻微伤,同行乘车的同事手臂受伤。从李女士提供的照片看,涉事警车左侧反光镜也有擦挂痕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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