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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高薪招聘厨师的短视频广告吸引偷渡至缅甸,后因不满足实际收入加入诈骗团伙,从事“杀猪盘”骗取异性近3万元……日前,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,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2020年8月,18岁的邓某通过一则短视频广告获知“在缅甸1个月可以赚七八千”,于是联系招聘信息发布者阿宝(化名),听其安排从云南偷渡至缅甸勐能县务工。成为火锅店后厨配菜工的邓某并未取得先前承诺的薪资,后经阿宝介绍被招募至一诈骗公司从事网络诈骗活动。
2020年11月,邓某以“高富帅”的身份通过抖音添加被害人阿丽(化名)聊天。获取阿丽信任后,邓某诱骗其在网络平台注册账号投资。一开始,阿丽赢得了百元小利“尝甜头”,后来被“杀猪”无法提现,损失2.9万余元,邓某从中获利3000元。之后,邓某逃出诈骗公司,向有关机关投案。
法院审理认为,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实施网络电信诈骗,严重情节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。鉴于邓某系从犯,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自愿认罪认罚,积极退赃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,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。
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
校对 陶善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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