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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子晚报网8月4日讯(通讯员 李冬梅 周明宝 记者 陈咏)4日,高邮警方通报一起道路交通逃逸事故:一男子驾驶踏板电动车,将一名步行妇女撞倒后驾车逃逸。事故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物证,办案民警遁线追踪,以车找人,花费一周时间,将肇事者擒拿归案。
7月27日20时30分许,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汤庄中队民警接报,该镇一工厂门口,电动车撞行人后逃逸。民警到场调查得知,事发时,杨某某(女,41岁)与女儿等一行3人步行,走到这家工厂门口时,被从后方驶来的电动二轮车撞倒在地,人受伤。事故发生后,电动车骑手逃逸,受伤的杨某某随后被送往高邮市中医院检查伤势。经检查,杨某某右耳听力出现问题,有可能失聪。
办案民警经询问,只能初步断定肇事者为男性,身着浅灰色工作服,年龄在50岁到60岁之间,驾驶的是一辆深黑色踏板电动车,悬挂的可能是蓝色外地电动车号牌。由于踏板电动二轮车未倒地,现场除伤者倒地留有的血迹外,无任何痕迹,此处路边也没有监控。民警通过寻找,发现事故地点南侧厂区内,有一处监控正好对着事故地点,调取后,初步掌握了肇事者的大概体貌、车辆特征。
车辆细节
办案民警以案发地为中心,扩大侦查范围,调取附近大量监控,查找肇事者的行驶轨迹,展开走访摸排,虽然得到一些人员信息,但经过比对,均不是肇事者。办案民警没有泄气,决定转换侦查思路,从车辆行驶轨迹、车辆特征、头盔颜色等细节进行侦查。经调取嫌疑人大量照片,发现肇事者每天都有固定的行驶路线,可以判断其是上班族,佩戴黑色的圆形头盔,该车号牌位置疑似有一块深蓝色外地牌照,且脚踏板位置有一大块浅白色的铁皮覆盖物。有了这几条线索,办案民警决定到肇事者每天从监控中固定消失的地点附近,展开地毯式排查。
民警在案发地附近的厂区排查了170余辆车后,8月2日,终于在一厂区车棚内,发现了嫌疑车辆,车主许某(男,58岁)进入警方视线。民警找到许某时,对方开始并不承认,民警向其提供物证后,许某对自己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。许某陈述,事发当晚其下晚班后,驾驶电动车去江都区樊川镇的姐姐家送菜,回头途中,行驶至汉留这家工厂门口,由于未打开电动车车灯,导致撞上前方步行的杨某某。事发后,许某害怕赔偿,在现场停留片刻后驾驶逃逸。
指认现场
目前,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。警方提醒,不管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,发生事故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逃逸。正确的做法是立即报警,保护现场。如有人员受伤,立即拨打120,先抢救伤者,等待警察和医护人员到来。
校对 徐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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